3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这 7 类民事案件,检察院可支持起诉
2026 年 3 月 2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 7 类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起诉维权有困难的,可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这一规定从根源上保障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平等行使诉权,让维权不再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遭遇民事权益受损时,会因自身诉讼能力弱、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或是出于顾虑不敢、不能独立提起诉讼,最终只能吃 “哑巴亏”。此次两高出台的指导意见,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检察院将成为这类群体的维权后盾,依法为其提供起诉支持,让每一个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保护。




只要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就能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涵盖劳动报酬、亲属扶养、人身权利保护等多个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
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追索扶养费、赡养费;
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残疾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军人、军人家属,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支持起诉的其他情形。
同时需要注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若被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院还可直接督促、支持未成年人提起诉讼,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想要申请检察院的民事支持起诉,流程并不复杂,核心材料备齐即可,针对书写困难的群体也有贴心规定:
提交材料:当事人需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要明确自身诉求和申请支持起诉的原因;
口头申请:如果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也可以选择口头申请,由检察院工作人员将申请内容记入笔录,同样具有效力。
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并非简单出具支持意见,而是会从多个方面为当事人提供维权帮助,全程助力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合法权利:
先行引导当事人要求相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法履职,或要求侵权主体履行义务,尝试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协助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维权方向;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当事人法律知识不足、请律师难的问题;
依法调取相关材料,弥补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短板,同时引导支持当事人达成和解;
经审查符合规定和法定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会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载明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正式支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且支持意见不会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
若决定不支持起诉,检察院也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原因。
此次新规不仅明确了检察院的支持起诉职责,也对法院的配合工作作出规定,法检两院协同发力,让当事人的维权之路更顺畅:
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会将相关意见告知同级人民法院,做好诉讼衔接;
法院会将案件裁判文书在送达当事人的同时,送交支持起诉的检察院;若案件未制作调解书,法院也会将调解结果书面告知检察院,让检察院全程掌握案件进展。
此外,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将依照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办理,与本次民事支持起诉区分处理。
除了办理具体案件,此次指导意见还赋予了法检两院更多社会综合治理职责,让司法保护的覆盖面更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可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也会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从源头减少民事权益侵权行为的发生。
此次两高出台的指导意见自 2026 年 3 月 2 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是对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更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当自身民事权益受损,且存在起诉困难时,一定要记住自己有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权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法律永远是每一个公民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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