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把卫生间改在楼下厨房上方?法院:必须恢复原状!
作者:杨景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6-01-27 16:45:57点击:7
在城市高楼里,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房屋装修改造本是自家私事,但要是触碰到法律红线、影响到邻居生活,可就没那么简单了。近期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就给大家提了个醒:房屋改造不能随心所欲,违反规定就得担责!
事情得从一套老旧小区的二手房说起。新业主入住后,楼下邻居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出现漏水情况,上门查看后才发现,楼上住户的房屋户型被改了 —— 原本的厨房和卫生间区域做了调换,部分原本该是厨房的空间,被改成了卫生间并安装了马桶。这意味着,楼上的卫生间部分区域,正好位于楼下厨房的正上方。
楼下邻居觉得这事儿太不合理了,不仅可能带来持续的漏水隐患,卫生间和厨房的功能属性本就不同,这样的改造让自己心里很不舒服,日常使用也受影响,于是多次沟通无果后,只好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恢复房屋原设计布局。
面对起诉,楼上业主觉得挺委屈:这套房子是买的二手房,改造是前房主做的,自己入住后压根没动过房屋结构。而且卫生间并没有完全正对楼下厨房,只是有大约 1 平方米的区域重合,这部分还不是厨房的核心功能区,马桶的下水管道也和厨房下水不互通,不至于影响邻居生活,不该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还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卫生间和厨房各自有特殊功能,将卫生间改在厨房上方,既不符合住宅设计的科学要求,也违背了大家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给楼下邻居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心理不适,显然侵犯了相邻权。
至于楼上业主提出 “改造是前房主所为” 的说法,法院也明确了:虽然不是实际改造人,但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先依据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再另行向实际改造人等其他责任主体主张权利。不能以 “不是自己改的” 为由,拒绝承担恢复原状的义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楼上业主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原状。楼上业主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给所有业主敲响了警钟:房屋改造自由不是无限的,必须在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框架内进行。不管是自己装修还是购买二手房,都要注意房屋布局是否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等强制性标准,不能随意改变厨房、卫生间等核心区域的功能和位置,否则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诉讼,还得承担恢复原状的成本。
邻里之间相处,讲究的是互相体谅、公平合理。如果因为房屋改造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就算初衷是为了自己方便,也可能触犯法律。遇到类似问题时,邻里之间应优先友好沟通;沟通无果的,受损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侵权方也应当积极承担责任,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和居住环境。